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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承認繼承遺產的管理

無人承認繼承遺產的管理

無人承認繼承遺產的管理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爲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爲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爲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爲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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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繼承遺產怎麼辦

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或者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同時,取得該遺產的國家或者集體所有制組織也應在取得遺產的實際價值範圍內清償死者生前所欠的債務。
遺產因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歸國家或者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時,若有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撫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提出取得遺產的請求,人民法院應視情況適當分給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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