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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刑法規定出軌多久構成重婚罪?

根據刑法規定出軌多久構成重婚罪?

根據刑法規定出軌多久構成重婚罪?

一、根據刑法規定出軌多久構成重婚罪?

根據刑法規定出軌多久並不影響到重婚罪的構成。同居不等於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居住。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違法行爲即一個人在同一時間內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婚姻關係。

構成重婚須具備兩個要件:

當是人一方或者雙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關係。這是構成重婚的前提條件。

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包括兩種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這爲法律上的重婚;二是雖未經結婚登記,但又與他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這爲事實上的重婚。現實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實上的重婚爲重婚的主要表現形式。

二、重婚罪

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一夫一妻制是民法典規定的原則,重婚行爲破壞了婚姻、家庭制度,必須予以刑事處罰。

重婚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爲。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

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爲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又與他人結婚,包括騙取合法手續登記結婚的和雖未經婚姻登記手續但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爲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爲。

重婚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係;二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重婚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如果沒有配偶一方確實不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無配偶一方不構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則構成重婚罪。重婚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喜新厭舊;有的是出於貪圖享樂;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動機不影響重婚罪的成立。

在我們日常生活當中,對於出軌這種行爲在進行處罰的時候,主要是體現在離婚訴訟過程當中,比如說沒有過錯的地方是可以請求出軌的這一方來進行離婚財產得賠償。當然如果構成重婚罪的話,對於受害方來說,他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

標籤: 刑法 出軌 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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