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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收養關係不予解除可以上訴嗎

解除收養關係不予解除可以上訴嗎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公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可以向法院起訴,讓法院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因此,如果因爲某些原因解除了收養關係,被收養人是可以起訴的。

解除收養關係不予解除可以上訴嗎

透過訴訟解除收養關係在需要解除的收養關係中,並不是所有的解除都可以透過當事人的協商而解決。如果收養關係當事人對於是否解除收養關係的問題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或者雖然對於解除收養關係取得了一致意見,但是對於有關經濟補償、損害賠償等具體問題不能統一意見時,任何一方當事人都有權訴請法院予以解決。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標籤: 上訴 收養 不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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