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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簽字可以去辦理離婚嗎

一方不簽字可以去辦理離婚嗎

一方不簽字不可以去辦理離婚。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一方不簽字可以去辦理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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