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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代理詞的內容是什麼

離婚案件代理詞的內容是什麼

離婚案件代理詞內容主要包括陳述委託人委託代理事實;就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等離婚問題做出判決申請並陳述相應理由;總結陳述。經過庭審原被告雙方都同意離婚,原被告沒有和好的可能,應當尊重他們的意願,應當判決雙方離婚。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條委託代理授權採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限,並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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