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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離婚怎麼爭取到孩子?

法律規定離婚怎麼爭取到孩子?

一、法律規定離婚怎麼爭取到孩子?

法律規定離婚怎麼爭取到孩子?

法律規定離婚要想爭取到孩子,需要提供證據證明,根據自己生活有利於孩子生長。

1、當事人(離婚夫妻)的綜合素質

日常生活中,父母的接人待物、生活理念、道德品質及學習熱情等特性無時不在影響着自己的孩子,所以,爭取撫養權一方盡力將自身具備這些優勢展現出來。比如,教育經歷證明、單位頒發的榮譽證書等。

2、雙方的撫養能力

法院確認雙方的撫養能力主要兩方面:一是看雙方的經濟能力;二是看雙方的家庭成員。如果有充分的經濟實力,爲孩子提供更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對爭取孩子撫養權是非常有利的。如果家庭裏,還有身體健康的父母,有能力爲照顧孩子,這也是需要向法庭說明的。像這種情況,可以提供自己單位的工資證明、自己經營公司的可以提供公司的營業執照;另外提供自己父母的戶口本或身份證,或讓父母出庭等。

3、孩子的意見

如果孩子已滿10週歲,可徵求孩子的意見,只要孩子不堅持跟隨另一方,就可以作孩子的思想工作。像這會情況家長都不希望去法院那種場合,有的就要求孩子寫個書面的意見,這種情形一般對方會提出異議,認爲孩子是被脅迫的;所以大部分就是主審法官單獨和孩子談談,做成筆錄入卷。

二、撫養權相關知識是什麼?

子女隨父方還是母方生活

(一)協議處理

離婚家庭的子女隨父方生活還是隨母方生活,可以由雙方在離婚的時候協商決定。如果雙方是協議離婚,應在離婚協議書上寫明關於子女隨哪方生活。

在離婚之訴中,如果雙方就子女撫養問題達成協議,一般法院會尊重其協議,但是雙方協議由父方或母方撫養子女對子女正常生活有嚴重不利的除外。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應該尊重雙方協議。

(二)子女不足兩週歲

如果離婚家庭有不足兩週歲的子女,那麼考慮到子女較小,更加需要母親的照顧,有的可能尚處於哺乳期,所以法律規定離婚後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實際上不能或不願撫養子女的可以隨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等。

(三)子女在兩週歲以上

離婚家庭的子女在兩週歲以上,且雙方同爭子女撫養權的,法院應同等的考慮雙方的情況,看子女隨哪方生活更有利於其成長。

在當代的社會,離婚的時候必須要將孩子的撫養權作出明確的判斷,如果說孩子的年齡比較大的那麼,孩子自己也是有權利要求自己跟誰一起生活的,這個時候就可以寫一個書面的情況說明,法院會予以考慮的。

標籤: 法律 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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