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婚姻家庭 >離婚 >

離婚協議中的贈與條款能撤銷嗎

離婚協議中的贈與條款能撤銷嗎

離婚協議中的贈與條款能撤銷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離婚協議中的贈與條
款可以請求撤銷。
我國法律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可以請求變更或者撤銷;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在贈予的財產權利轉移之後,需要滿足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等三種法定情形纔可以撤銷贈予。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
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jiating/lihun/jrgv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