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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起訴流程怎麼走需要多長時間?

離婚起訴流程怎麼走需要多長時間?

離婚起訴流程怎麼走需要多長時間?
律師解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爲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爲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即是說,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爲三個月。
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分居不是判決離婚的必須條件,如果感情確實已經破裂,雙方沒有分歧,一次就可以離婚了。如果對方堅決不離,就比較麻煩,如果判決駁回起訴,就要等六個月以後再次起訴。就是這樣,也不一定能夠判決離婚。可能還會等更長的時間。離婚起訴前是否需要調解夫妻離婚,按中國人傳統習俗,雙方能對共同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債務承擔等達成一致意見的,直接協商離婚,如果雙方達不能一致意見的,需要起訴到法院離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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