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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共同債務的認定是怎樣的

離婚時共同債務的認定是怎樣的

離婚時共同債務的認定是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從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中得知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有:
1、爲撫養教育子女、贍養老人所負的債務;
2、夫妻共同生活期間的正常支出,如家庭日常開支、購置生活用品、購置房屋、修繕房屋等所負債務;
3、夫妻雙方或者一方因治病所負的債務。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時共同債務的認定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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