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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婚怎麼離

軍婚怎麼離

軍婚離婚有別於一般離婚案件,有特定的流程。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出具同意離婚的證明時,應要求離婚雙方簽字或提供本人書面意見。軍人所在部隊出具同意離婚的證明後,不再派人到配偶單位進行調解,雙方可持證明及戶口本、身份證、軍官證、離婚協議書等材料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限制的是非軍人一方的實體離婚權利。並非限制現役軍人的配偶的離婚請求權
現役軍人的配偶起訴要求離婚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是,如果現役軍人不同意離婚且無重大過錯時,人民法院一般應當判決不準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徵得軍人同意,但是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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