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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財產和孩子怎麼分

夫妻離婚財產和孩子怎麼分

離婚財產分配: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首先要確定共同財產範圍,原則上婚後所得,無特殊約定,爲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共同分割。離婚時涉及房子和車子等財產的分割,通常是一方得房、得車,按分割時的市場價值給另一方一半的補償。當然,如果房子和車子有未還清的貸款,在確定其實際價值時,應以分割時的市場價值,減去所欠貸款,剩餘部分爲雙方可分割部分,一方得房並負責餘下貸款。離婚時原爲夫妻共同生活所負債務,以共同財產償還;該項財產不足清償時,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男女一方婚前、或單獨所負債務,由本人償還。

夫妻離婚財產和孩子怎麼分

離婚後孩子撫養權歸屬: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係】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後夫妻之間配偶的身份關係解除,兩人之間的扶養義務以及繼承遺產的權利也隨之消滅,同時雙方的結婚自由的權利又得以恢復。而子女不論由父方或者母方撫養,仍然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應當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分或全部。

標籤: 夫妻 離婚 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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