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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責任法司法解釋小孩侵權如何承擔責任?

侵權責任法司法解釋小孩侵權如何承擔責任?

一、侵權責任法司法解釋小孩侵權如何承擔責任?

侵權責任法司法解釋小孩侵權如何承擔責任?

《侵權責任法》已經廢止,相關規定按照《民法典》中的規定執行,未成年子女侵害權益的,同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如果單獨承擔民事責任確有困難的,可以責令未與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擔民事責任。

未成年人一般不承擔侵權責任,而是由其監護人代爲承擔侵權責任。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未成年人侵犯其他者權利的,原則是由其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但未成年人有財產的,以其財產承擔侵權責任,不足的由監護人承擔。

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二、侵權責任的承擔主體有哪些?

主要按照侵權人的行爲能力區分侵權責任承擔主體,主要包括:

1、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2、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對自己的行爲暫時沒有意識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損害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沒有過錯的,根據行爲人的經濟狀況對受害人適當補償。

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因醉酒、濫用麻醉藥品或者精神藥品對自己的行爲暫時沒有意識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未成年人侵權應當由監護人承擔責任,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存在侵權行爲,侵權責任應當由其監護人承擔;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有侵權行爲,由其自己承擔侵權責任;由於第三方過錯導致的侵權行爲,應當由第三方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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