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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管嬰兒離婚撫養權問題怎麼解決?

試管嬰兒離婚撫養權問題怎麼解決?

一、試管嬰兒離婚撫養權問題怎麼解決?

試管嬰兒離婚撫養權問題怎麼解決?

”對於人工授精所育的“試管嬰兒”,在父母離婚時撫養問題可分以下五種情況進行處理:

a、來源於夫妻雙方,這種情況很好理解,只是藉助了科學輔助技術孕育生子,孩子與雙方均有血緣上的聯繫,是雙方的婚生子女、親生子女,離婚時對子女撫養權的處理與正常自然受孕生育的子女相同。

b、如果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事先經過夫妻雙方的一致同意,或事後一方明確表示沒有異議,由夫(或妻)一方提供精(或卵),第三人提供的卵(或精)而實施的人工授精,所生子女視爲夫妻雙方的婚生子女,與夫妻以外的第三人不發生父母子女關係。在離婚時對於該子女的撫養問題與上述第一種情況相同。

c、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如果妻子未經丈夫同意,採用他人人工授精生育子女,所生子女與丈夫無法律上的父子關係,丈夫不承擔撫養義務,其精源提供者也不承擔撫養義務,不論是否離婚,該子女由女方獨立撫養。

d、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如果丈夫未經妻子同意,採用與他人提供的卵子實施人工授精,所生育子女與妻子在法律上沒有親子關係,妻子不承擔撫養義務,其卵源提供者也不承擔撫養義務,不論是否離婚,該子女由男方獨立撫養。

e、對於採用人工授精之後,可能有不植入妻子子宮而植入其他女性子宮進行分娩的情況,即使第三人同時也是卵源提供者,第三人與所生子女間不發生親子關係,對所生子女不承擔撫養義務。

二、離婚孩子撫養權如何爭取

除尊重孩子的個人意見外,收集相關有利的證據可以最大可能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個方面: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取證,包括但不限於工作性質、工作環境、收入狀況、居住條件、文化程度、性格修養等,透過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比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並不表示就沒有差異。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爲重要,因爲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爲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願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爲重要的。

十週歲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們這一代人更爲成熟,對於離婚的含義及後果都基本瞭解,雖然這樣會對其造成傷害,但這種傷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對其成長最爲有利一方撫養,算是對其的補救吧。

5、考慮法官判決孩子撫養權歸屬的因素

子女撫養方面,在進行辯論時,主要圍繞孩子判歸誰對孩子成長更爲有利這一個中心原則展開。比如,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辯論:

其一,孩子的年齡。根據《民法典》及其相關規定,2週歲之內的孩子一般歸女方撫養;如果孩子在幼兒期,同等條件下,法官判歸女方撫養的可能性會相對大一些。

其二,從孩子的性別。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齡將近十歲,因爲女方對於指導孩子的青春期更爲有經驗,故同等條件下,法院判歸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其三,從雙方的經濟條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較高,可能會給孩子提供更好的撫養條件,在同等條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將孩子判歸收入較高的一方。

其四,從孩子一貫的生長環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爺爺奶奶帶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學也在該房屋周邊等,這些都是法官考慮孩子撫養權歸屬的因素。

父母透過試管嬰兒生下來的孩子的撫養權問題比較複雜,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進行撫養權的確定,撫養權確定需要考慮的因素包括孩子的年齡,雙方的經濟條件,孩子的性別,孩子一貫的生長環境等進行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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