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案例 >

離婚後財產糾紛案件訴訟費由誰繳納?

離婚後財產糾紛案件訴訟費由誰繳納?

一、離婚後財產糾紛案件訴訟費由誰繳納?

離婚後財產糾紛案件訴訟費由誰繳納?

1、訴訟費用具體由誰負擔,要待案件審理結束後,根據審理情況決定。

(1)一般情況下,訴訟費應由敗訴的一方當事人負擔;

(2)原告、被告各有勝敗時,訴訟費由人民法院決定雙方當事人共同分擔,原則上是按勝訴、敗訴的比例分擔;

(3)敗訴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訴訟時,訴訟費用可由法院按他們的人數和各自與訴訟標的的利害關係大小,確定各自負擔多少,其如有專爲自己利益的訴訟行爲所支出的費用,應由該當事人負擔;

(4)撤訴的案件,訴訟費由原告負擔,減半收取;

(5)由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負擔,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6)第一審和第二審全部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二審調解結案的,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負擔,協商不成的,由第二審法院決定;

(7)離婚案件的訴訟費負擔,不能簡單地按勝訴、敗訴確定費用負擔,而要由人民法院根據案情和當事人的具體情況決定負擔辦法;

(8)如原告勝訴,預交的案件受理費,由法院責成被告負責償付;

(9)作爲當事人的公民,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申請緩、減、免交,由人民法院審查決定。

2、當事人預交案件受理費確有困難的,可在預交期內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當事人在預交期內未預交受理費、上訴費,又不提出緩交申請的,按自動撤訴處理。

3、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後,一般由提起訴訟的原告預交案件受理費,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預交訴訟費用通知的次日起7日內預交。被告提出反訴的,由反訴人向人民法院提交反訴狀時預交。雙方當事人都提出上訴的,由上訴的雙方當事人分別預交。

二、案件受理費交納標準?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如果按20000萬計,一審的案件受理費,你應當預交300元。如果一方對一審判決不服的啓動二審程序時,按一審受理費預交。

(二)非財產案件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10-5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1萬元,不另收費;超過1萬元的,超過部分按1%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3、侵害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的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有爭議金額,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交納。

4、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30元至50元。

5、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10至50元。

離婚後,男女雙方若是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分割依舊存在爭議,也可以向法院起訴。不管是離婚案件,還是其他與財產有關的爭議,只要法院決定受理糾紛,那麼就會結合糾紛財產的實際數額、法定比例,確定可以收取的訴訟費。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jiating/jiatinganli/9wz9o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