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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可以躲避賠償嗎?

夫妻離婚可以躲避賠償嗎?

夫妻離婚可以躲避賠償嗎?

一、夫妻離婚可以躲避賠償嗎?

夫妻離婚不可以躲避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實施家庭暴力的,構成家庭暴力的行爲有:

1、家庭暴力中的身體暴力:夫妻一方毆打另一方致死、致殘、重傷的;夫妻間經常性的拳打、咬、掐、擰、推、搡、扇耳光等人身傷害或羞侮行爲;婦女在孕產期間遭配偶毆打的;在離婚訴訟期間毆打或唆使他人毆打配偶的;由第三者介入的對配偶的身體傷害行爲。

2、家庭暴力中的精神暴力:夫妻一方對另一方經常性的威脅、恫嚇、辱罵造成對方精神疾患的;以傷害相威脅,以損害傢俱、傷害動物、打罵孩子相恫嚇造成對方精神恐懼、安全受到威脅的;爲達到精神控制的目的對配偶經常性的當衆或私下惡意貶低、羞辱、挖苦、奚落、嘲笑、謾罵致對方不堪忍受的;經常刁難、干涉、猜疑、阻止限制對方行動自由,影響對方正當工作生活的;公開帶第三者回家同居羞辱配偶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根據上文的解釋,在我國離婚的無過錯方式是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的。

二、離婚賠償賠多少?

離婚賠償具體包括兩部分: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物質損害賠償一般是根據實際的物質損失額度進行賠償,如,收集證據的費用、誤工費、差旅費、醫療費等等進行確定。

精神損害賠償則比較虛幻,沒有確定的數額標準。在判決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時,需要考慮損害程度、侵權程度以及夫妻財產狀況等等來確定。一般性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爲1000元—3000元;嚴重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爲3000元—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爲特別惡劣、受害人的傷害程度特別嚴重或社會影響特別大的,可根據實際需要,可能會比上述賠償要高一些。

現實生活當中,如果夫妻因爲感情破裂想要解除婚姻關係的話,那麼完全是可以的,但是需需要到民政部門來辦理登記離婚的手續或者是直接到法院來進行訴訟,但是不管怎麼樣都不能夠因爲解除夫妻之間的關係而躲避夫妻共同債務的承擔,如果存在着借款的話,那麼肯定是需要還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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