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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精神病法院判決不離婚怎麼辦?

妻子精神病法院判決不離婚怎麼辦?

一、妻子精神病法院判決不離婚怎麼辦?

妻子精神病法院判決不離婚怎麼辦?

妻子精神病法院判決不離婚可以透過上訴的方式來解決。因一方患有精神病而提起離婚訴訟主要有三種情形:

1、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婚後久治不愈的;

2、一方婚前患過精神病,但患者和親屬隱瞞其精神病史,婚後共同生活中又復發的;

3、一方在婚後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另一方要求離婚的。對於因夫妻一方患精神病而起訴離婚的,如果確實屬於久治不愈,一方堅決要求離婚,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經調解無效,人民法院可判決准予離婚。但要安排好患者的監護、生活、治療等問題。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項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導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如果理由成立,經調解無效,人民法院可以判決離婚。

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以下三種情況:

1、婚前曾患過精神病,婚後因受某種原因復發;

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後因某種強原因或外傷造成精神病;

3、因精神病遺傳而在婚後患精神病。

因婚前患過精神病或因家族有精神病遺傳患精神病,不論是否隱瞞,均不是准予或不準予離婚的理由。

二、離婚判斷的規定是什麼?

離婚是“感情確已破裂”的原因是由配偶患有精神病所致,離婚的理由是可以成立的。

因配偶患有精神病而提起離婚訴訟的,應首先解決好精神病病人的監護人、生活起居等問題,絕不能因離婚而造成社會的不穩定。

離婚,是處理解決夫妻身份問題,必須由本人親自進行,其他人是不能代爲行使的,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況,也應當尊重其權利,如果是間歇性精神病,應當在其精神正常的時間進行訴訟,如果是無訴訟能力或者是限制行爲能力的精神病人,應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撫養關係的兄弟姐妹代爲訴訟。

在當代的社會目前如果要解除夫妻之間的關係的話,必然是需要按照法律當中所規定的特定的形式,首先就是需要到當地的民政部門,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之下提交離婚協議書,當然了,如果其中一方有精神病的話,那麼最好還是透過訴訟方式解除夫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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