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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無效婚姻是否是一樣的?

離婚時無效婚姻是否是一樣的?

離婚時無效婚姻是否是一樣的?

二者是不一樣的。

1、兩者的行爲性質不同。離婚與無效婚姻雖然都是解除男女之間的關係,但兩者有本質區別。從訴的性質來看,離婚之訴是變更之訴,主要在於夫妻一方或雙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是爲了從法律上透過夫妻身份關係、財產、子女關係的變更,解除原有的夫妻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其前提是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關係。

離婚之訴是變更之訴,爲普通程序之訴。而婚姻無效之訴上確認之訴,爲特別程序之訴。

無效婚姻解除的是違法的婚姻,不具有合法婚姻關係這一前提條件的男女之間,根本不存在離婚與否的問題。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的案由,表達的是當事人訴爭的法律關係及其爭議,而適用特別程序的民事案件的案由表達的則通常是當事人請求對各種法律時間或行爲的確認。離婚糾紛表明的是當事人對於是否解除他們的夫妻關係存在爭議。婚姻無效之訴表明的是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請求確認該婚姻不具有合法性。

2、兩者產生的原因不同。離婚的原因發生於婚姻關係成立之後,且不是因爲婚姻本身違法,而是由於“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而無效婚姻產生的原因在於違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條件,在婚姻成立時,違法行爲已經作爲既成的事實發生。這就決定了兩者的具體事由不同。離婚可以分爲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3、兩者的行爲效力和實效不同。離婚應當自該婚姻關係解除之日起生效。而無效婚姻自始無效,即婚姻被宣告無效自結婚登記之日起即無效,對該“婚姻關係”的宣告無效溯及既往。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既可以發生在該婚姻關係當事人生存期間,也可以發生在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死亡以後。

4、提起訴訟的權利人不同。離婚只能有婚姻關係的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提出,離婚請求權的行使權限於婚姻當事人本人行使,其他任何人不能強迫、干涉。而男女雙方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和法律規定的有權機關,都可作爲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體。

所以如果是離婚那和無效婚姻本來就是不同的,無效婚姻就是指從一開始法律就沒有承認過他們雙方的關係,他們只是男女同居的關係,或者是正常的男女交往關係,如果是離婚,那麼就是指法律最開始是承認了他們夫妻雙方的關係,他們首先得是合法的夫妻,然後才能夠離婚。

標籤: 離婚 無效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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