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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證1年女方要求離婚男方要退彩禮法院會支援嗎

領證1年女方要求離婚男方要退彩禮法院會支援嗎

領證1年女方要求離婚男方要退彩禮法院會支援嗎

一、領證1年女方要求離婚男方要退彩禮法院會支援嗎?

領證1年女方要求離婚男方要退彩禮,法院不一定會支援,男方要求退彩禮的法定條件是: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爲條件。

二、領證1年女方要求離婚法院在哪些情形下會判決離婚?

領證1年女方要求離婚,有證據證明感情破裂法院調解無效的,會依法判決離婚,感情破裂的參考依據是: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夫妻離婚財產分割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起訴: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不服駁回起訴裁定,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3、起訴受理後

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

4、排期開庭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6、開庭審理

宣佈開庭,覈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相關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7、達成調解協議

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向法院告訴庭提出再審申請。

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綜上所述,法律並沒有規定過結婚時間短,男方就一定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彩禮,事實上,在彩禮返還糾紛案件中,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也是人民法院的參考依據,例如男方對女方實施了家暴或者婚內出軌,一般都不能要求女方退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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