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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男方要求退還彩禮女方應該給嗎

離婚男方要求退還彩禮女方應該給嗎

離婚男方要求退還彩禮女方應該給嗎
律師解析:視具體情況而定。
如果是屬於以下情形之一的,那麼是可以返還彩禮的: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爲。
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爲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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