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電動車新規 交通違章律師解答 關注:8.04K次 2019年1月1日起,禁止銷售超標電動車,因銷售企業未明確告知或告知不真實、不全面,導致消費者購買了超標車輛,不能依法辦理註冊登記手續的,消費者有權要求銷售企業退貨或更換。 標籤: 交通違章 電動車 嘉興 交通事故 新規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jiaotong/weizhangjieda/87kd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