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可以採取什麼方式
- 遺產繼承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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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
2、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3、錄音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4、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書寫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5、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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