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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能否剝奪母親的探視權

《民法典》中能否剝奪母親的探視權

《民法典》中能否剝奪母親的探視權
律師解答:不能。律師解析:《民法典》中原則上不能剝奪母親的探視權。
當事人在履行生效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的過程中,請求中止行使探望權的,人民法院在徵詢雙方當事人意見後,認爲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權的,依法作出裁定。
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後,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通知其恢復探望權的行使。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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