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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怎麼爭到兒子的撫養權

離婚怎麼爭到兒子的撫養權

離婚時想要爭取到兒子的撫養權,應當證明自己是更適合撫養兒子的一方。如果兒子還在哺乳期或者還不滿兩週歲,一般法院都會認爲母親更適合撫養兒子,因爲孩子年齡越小,就越需要母親。如果兒子超過兩週歲不滿八週歲,一方應該證明自己更有撫養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離婚怎麼爭到兒子的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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