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婚姻家庭解答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

離婚具備哪些條件才能爭得撫養權

離婚具備哪些條件才能爭得撫養權

要有撫養孩子的經濟能力,健康的身體和精神條件,良好的道德。法律規定,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離婚具備哪些條件才能爭得撫養權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hunyin/fuyangjieda/4l6n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