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女方應該如何去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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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爭奪撫養權的可以從以下方面收集取證: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4、有表達能力子女的意見相當重要。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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