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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離婚時是否可以分割

住房公積金離婚時是否可以分割

住房公積金離婚時可以要求分割。根據2021年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住房公積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可以對其進行分割,住房公積金是個人專項資金,其帳戶沒有可轉讓性,在分割時只能支付相應的對價,不可以對公積金帳戶進行處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住房公積金離婚時是否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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