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執行夫妻共同房產
-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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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間婚姻關係存在,且房產於婚後購買的,可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只要夫妻一方欠錢不還,判決生效後,法院就能執行其名下的財產。
法律依據:《新婚姻法解釋三》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爲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爲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爲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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