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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金融詐騙罪的法律依據有哪些?

網絡金融詐騙罪的法律依據有哪些?

網絡詐騙行爲是在普通的詐騙案件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由於網絡的虛擬性,導致即使查到對方IP,也很難偵破案件,爲了減輕公安機關的辦案難度,我國立法機關制定了網絡金融詐騙罪的法律依據,無論是司法機關的工作人員還是公民,都需要遵守此法律規定。

網絡金融詐騙罪的法律依據有哪些?

一、網絡詐騙法律規定

參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但根據最高法關於審理詐騙罪有關問題的司法解釋,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才構成犯罪,數額較大以2000元爲起點。因此你現在可以向警方報警,由公安局最終偵查確定嫌疑人的詐騙數額,超過兩千的話,就構成詐騙罪,要追究刑事責任。如果低於兩千的話,只能由警方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二、相關補充

詐騙手法:“網絡釣魚”是當前最爲常見也較爲隱蔽的網絡詐騙形式。所謂“網絡釣魚”,是指犯罪分子透過使用“盜號木馬”、“網絡監聽”以及僞造的假網站或網頁等手法,盜取用戶的銀行賬號、證券賬號、密碼資訊和其他個人資料,然後以轉賬盜款、網上購物或製作假卡等方式獲取利益。

主要可細分爲以下兩種方式:一是發送電子郵件,以虛假資訊引誘用戶中圈套。詐騙分子以垃圾郵件的形式大量發送欺詐性郵件,這些郵件多以中獎、顧問、對賬等內容引誘用戶在郵件中填入金融賬號和密碼,或是以各種緊迫的理由要求收件人登入某網頁提交用戶名、密碼、身份證號、信用卡號等資訊,繼而盜竊用戶資金。

二是建立假冒網上銀行、網上證券網站,騙取用戶賬號密碼實施盜竊。犯罪分子建立起域名和網頁內容都與真正網上銀行系統、網上證券交易平臺極爲相似的網站,引誘用戶輸入賬號密碼等資訊,進而透過真正的網上銀行、網上證券系統或者僞造銀行儲蓄卡、證券交易卡盜竊資金。還有的利用合法網站服務器程序上的漏洞,在站點的某些網頁中插入惡意代碼,屏蔽住一些可以用來辨別網站真假的重要資訊,以竊取用戶資訊。

同時也是公民財產權益在被騙後,尋求救濟的依據。但是,根據司法實際,網絡詐騙案件的破案率比較地,故而對於公民個人而言,最爲保險的辦法是,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識,並且能夠識別詐騙行爲,避免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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