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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貸還幾期不構成詐騙是否存在

網貸還幾期不構成詐騙是否存在

網貸還幾期不構成詐騙是否存在

網貸還幾期不構成詐騙是否存在

(一)明顯造假和錯誤資訊

首先要覈實平臺的真實性,包括真實的營業執照、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辦公地址和真實資訊。最早的純詐騙平臺“淘金貸”,上線3天平臺就關閉了,事後調查,平臺所有資訊都是假的;而跑路的“網金寶”辦公地址是摩碼大廈22層,但該大廈最高只有20層。

(二)利率高低

高息平臺一定危險,低利率不一定就沒問題。優質借款人對利息是敏感的,也是P2P平臺的核心爭奪對象,這些借款人借錢渠道很多,資質越好越容易拿到平臺優惠。而非優質借款人還款能力差,纔會許諾高收益回報以獲得貸款。

(三)真假標的

即使平臺沒有資金池並使用了第三方託管,依然可能造假。造假的方式是發佈假標,一般平臺在跑路前或者壞賬高企時,會自己發佈大量假標自創自融。判斷真假標的的方式是看資訊披露程度和造假成本。

相關法律規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僞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網貸問題的處理需要自己瞭解有關的情況進行充分的反饋,只要自己有效的操作就可以積極的處置,但是最爲重要的是自己的違例行爲是否滿足法律上的條件,如果不滿足就會導致自己的權益保障失去法律上的意義,但是需要有關的當事人進行一定的諮詢。

標籤: 網貸 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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