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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土地承包是什麼時候開始

我國土地承包是什麼時候開始

我國土地承包是什麼時候開始
我國土地承包法關於承包期限的規定是多久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條對耕地、草地和林地的承包 期分別作了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爲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爲三十 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爲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國家保護承 包方依法、自願、有償地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但是,農村土地承包期限後,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承包期限內不得收回或調整承包地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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