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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不讓孩子去上學侵犯了什麼權

父母不讓孩子去上學侵犯了什麼權

父母不讓孩子去上學侵犯了什麼權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爲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爲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父母不讓孩子去上學侵犯了什麼權
一、【法律意見】
我國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就是公民必須接受小學初中教育,否則就是違法的,父母不讓孩子上學照樣違反義務教育法。
二、【法律依據】
《義務教育法》第十一條第一款和《實施細則》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必須送適齡的子女或者被監護人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這是家庭所承擔的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我國法律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其他監護人主要是指未成年人父母以外的其他近親屬,如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等。不履行這項義務的,依據《實施細則》第四十條的規定,城市由市、市轄區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機構,農村由鄉級人民政府,進行批評教育經教育仍拒不送其子女或者其他被監護人就學的,可視具體情況處以罰款,並採取其他措施使其子女或者其他被監護人就學。”擴展資料
三、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適齡兒童、少年就學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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