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取保候審時必須要律師嗎

取保候審時必須要律師嗎

取保候審時必須要律師嗎
取保候審時必須要律師嗎
1.不必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律師等辯護人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申請。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申請取保候審,但他們沒有權利會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x9rpz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