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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形式與操作

公司分立形式與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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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形式與操作
公司分立,是公司成長過程中,因爲某種原因(突出主業、避免規模不經濟等)依照公司法律、法規的有關
規定,透過公司最高權力機構決議分成兩個以上公司的經濟活動。
公司分立的形式:派生分立,新設分立。
派生分立:原公司繼續存在並設立一個以上的新公司,公司由一個變成多個。
新設分立:原公司解散並設立兩個以上的新公司,公司由一個變成多個。
公司分立的操作程序:
一、公司董事會擬定方案,公司股東會作出公司分立決議;

二、報有關部門批准(如需要如股份公司、特定行業);
三、按分立後公司出資(股權)比例進行財產分割
四、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五、通告債權人,對有要求的債權進行清償或提供相應擔保;
六、辦理公司變更登記或設立登記並進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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