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在學校致人傷害應當由誰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 關注:1.26W次 未成年人在學校致人傷害應當由誰承擔賠償責任1、未成年人在學校致人傷害應當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學校沒有盡到安全管理、教育義務的,則學校也要對受害學生承擔賠償責任;2、如果學校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侵權責任。 標籤: 未成年人 賠償 責任 損害賠償 承擔 學校侵權 致人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wd4oy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