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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合同詐騙多久有撤銷權

民法典中合同詐騙多久有撤銷權

民法典中合同詐騙多久有撤銷權
民法典中合同詐騙多久有撤銷權
1、民法典規定,合同是基於一方欺詐而簽訂的,合同當事人知道受欺詐後,可以在一年內行使撤銷權,超過5年不行使,撤銷權消滅。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以欺詐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二條 【撤銷權的消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爲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放棄撤銷權。
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爲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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