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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土地徵收管理法

2022年土地徵收管理法

2022年土地徵收管理法
《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六十條 納稅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者註銷登記的;


(二)未按照規定設定、保管帳簿或者保管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的;


(三)未按照規定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覈算軟件報送稅務機關備查的;


(四)未按照規定將其全部銀行帳號向稅務機關報告的;


(五)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或者損毀或者擅自改動稅控裝置的。 納稅人不辦理稅務登記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經稅務機關提請,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執照。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使用稅務登記證件,或者轉借、塗改、損毀、買賣、僞造稅務登記證件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我國國家,以任何形式的偷稅漏稅都是不被允許的,應當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納稅人定期想國家稅務局繳納一定數額的稅費也是理所應當的,這是每個人都應當知道的,同時也是義務性的。希望在我國國家納稅義務能夠讓更多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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