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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轄權移送財產保全

管轄權移送財產保全

管轄權移送財產保全
原法院已裁定移送管轄,其作出的財產保全措施是否繼續有效
原人民法院纔可以向當事人送達解除財產保全的裁定.爲避免被告轉移財產,在受移送人民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後,原人民法院應與受移送的人民法院進行協調,維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原人民法院應依法解除其對本案被告財產進行的保全措施,說明其對該案沒有管轄權原人民法院已裁定移送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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