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承攬合同的特徵

承攬合同的特徵

承攬合同的特徵
什麼是加工承攬合同,加工承攬合同的特徵
一、什麼是加工承攬合同根據《加工承攬合同條例》的規定,加工承攬合同是指承攬方按照定作方提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方接受承攬方完成的工作成果並給付約定報酬而訂立的合同。定作方是要求承攬人完成承攬工作並接受承攬工作成果、支付報酬的一方。承攬方是按照定作人的指示完成特定工作並向定作人交付該工作成果的一方。承攬人和定作人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是自然人。加工承攬合同主要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複製、測試和檢驗等合同類型。二、加工承攬合同的特徵加工承攬合同除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徵外,還具有以下基本特徵:1、加工承攬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爲目的。加工承攬合同是承攬方根據定作方的要求而完成的一定工作,它的標的是工作成果而不是交付的物品或提供的勞務,如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複製、設計、翻譯以及物品性能的測試、檢驗等,都表現爲完成一定的工作,因此,可以成爲加工承攬合同標的。2、加工承攬合同的標的具有特定性。承攬合同的標的是約定由承攬人完成的工作成果。該工作成果是由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透過自己的勞動技能完成的。3、加工承攬合同的承攬人獨立完成工作,承擔工作過程中的風險。承攬人應當以自己的勞力、設備和技術,獨立完成承攬工作。經定作人同意將承攬工作的一部分轉由第三人完成的,承攬人對第三人的工作向定作人承擔責任。承攬人應承擔工作成果的風險,對工作成果的完成負全部責任。承攬人不能完成定作人所指定的工作成果,就不能向定作人要求報酬。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r5jnn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