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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精神病離婚相關法律

與精神病離婚相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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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司法鑑定部分相關法規



    第四條 法醫病理鑑定:運用法醫病理學的理論和技術,透過屍體外表檢查、屍體解剖檢驗、組織切片觀察、毒物分析和書證審查等,對涉及與法律有關的醫學問題進行鑑定或推斷。其主要內容包括:死亡原因鑑定、死亡方式鑑定、死亡時間推斷、致傷(死)物認定、生前傷與死後傷鑑別、死後個體識別等。



    第五條 法醫臨牀鑑定:運用法醫臨牀學的理論和技術,對涉及與法律有關的醫學問題進行鑑定和評定。其主要內容包括:人身損傷程度鑑定、損傷與疾病關係評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程度評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評定、勞動能力評定、活體年齡鑑定、性功能鑑定、醫療糾紛鑑定、詐病(傷)及造作病(傷)鑑定、致傷物和致傷方式推斷等。



    第六條 法醫精神病鑑定:運用司法精神病學的理論和方法,對涉及與法律有關的精神狀態、法定能力(如刑事責任能力、受審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爲能力、監護能力、被害人自我防衛能力、作證能力等)、精神損傷程度、智能障礙等問題進行鑑定。



    對精神病患者或疑似患者的當事人的鑑定能夠檢測出其各項行爲能力和與正常人的異同並加快訴訟的進程。我國各省市都有鑑定機構,應選擇有資質的。福州精神病司法鑑定流程是怎樣的?鑑定機構有一套從提交證物到拿到結果的流程,在機構接待大廳也可瞭解到。有法律需要可諮詢律師365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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