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法院 行政拘留 法律 關注:1.59W次 行政拘留訴訟管轄法院是哪些 行政訴訟法第十八條 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條 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案件,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最先收到起訴狀的人民法院管轄。 標籤: 刑事辯護 刑事處罰辯護 法院 管轄 行政拘留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pn0k9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