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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協議撤銷贈與起訴

拆遷協議撤銷贈與起訴

拆遷協議撤銷贈與起訴
贈與協議可以撤銷嗎

根據撤銷權人行使撤銷有無法定事由,可以分爲有因撤銷和無因撤銷。


1 無因撤銷,是指贈與合同成立後,贈與人在交付贈與標的物之前,無需任何理由而撤銷贈與。但是,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性質或者具有道德義務性質的或者經過公證證明的贈與合同,不適用無因撤銷。


2 有因撤銷,是指贈與合同成立後,贈與人在出現法律規定的特定事由時,使贈與合同的法律約束力歸於消滅的行爲。根據法律規定,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行使有因撤銷權:


第一,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第二,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


第三,受贈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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