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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戶籍派出所找不到了咋辦

以前的戶籍派出所找不到了咋辦

以前的戶籍派出所找不到了咋辦
以前的戶籍派出所找不到了咋辦
1、戶口本找不到,可以拿着本人身份證和村委會證明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補辦戶口本。  
2、《戶口登記條例》  
第四條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  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  農村以合作社爲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  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爲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爲一戶,以主管人爲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爲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六條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爲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爲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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