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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判決書再婚要用嗎

離婚判決書再婚要用嗎

離婚判決書再婚要用嗎
離婚判決書再婚要用嗎?要留着嗎?
 再婚後離婚判決書還有用,離婚後再婚一定要出示判決書生效證明。    一、 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自主提示)。   二、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三、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四、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準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準: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   如果是再婚者須有以上手續外,還需帶上協議離婚證書或法院判決書。復婚者可不做婚檢,但必須帶上有效的法律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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