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怎樣認定是否屬於暴動越獄罪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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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型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暴動越獄罪的認定
(一)區分暴動越獄罪組織越獄罪的界與限
區別在於構成本罪必須採取共同的暴力行爲;而組織越獄罪的構成要件中則排斥共同的暴力行爲。
(二)關於罪數問題
在暴動越獄的過程中致人重傷、死亡的,仍只需以本罪一罪論處。
根據刑法第317條的規定,犯本罪的,對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對其他參加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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