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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以後雙方責任劃分是什麼時候

車禍以後雙方責任劃分是什麼時候

車禍以後雙方責任劃分是什麼時候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交通事故責任主要分爲五大類,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直接關係到相關的賠償內容,所以我們應該重視交通事故責任。但是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應該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期限內,按照規定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原則進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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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責任劃分書什麼時候出來

看具體情況定。輕微事故雙方無異議的,現場出責任認定書和調解單。一般事故,現場調查結束後十個工作日內出事故認定書。需要進行檢驗鑑定才能劃分責任的,在檢驗鑑定結果出具後五個工作日內出認定書。檢驗鑑定一般期限是20個工作日,特殊情況經上級交警批准不超過60個工作日。對認定書有異議的,可在認定書下達並收到後3個工作日內向上級交警部門申請複覈。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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