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37第3款 法律 關注:1.21W次 《刑法》第237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衆或者在公共場所當衆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標籤: 刑法 刑事辯護 刑法法規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n1r7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