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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車後對方跑了又回來是否算逃逸

撞車後對方跑了又回來是否算逃逸

撞車後對方跑了又回來是否算逃逸
撞車後對方跑了又回來是否算逃逸
1、造成交通事故後,如果當事人害怕承擔責任而逃逸的,一般由逃逸者承擔全部的責任。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後,肇事者跑了並不是爲了逃避責任,而是去尋找幫助後返回現場的,不屬於逃逸的行爲。
2、法律規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一百一十二條
本規定中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當事人爲逃避法律責任,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以及潛逃藏匿的行爲。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
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當事人故意破壞、僞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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