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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轉讓協議雙方印花稅

權利轉讓協議雙方印花稅

權利轉讓協議雙方印花稅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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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印花稅


《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產權轉移書據屬於印花稅應納稅憑證。《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五條規定,條例第二條所說的產權轉移書據。是指單位和個人產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立的書據。因此,個人無償贈送房產,出、受贈雙方都需要按0.05%稅率計算繳納印花稅。

以上可以得出:土地使用權的贈與是需要簽訂贈與合同的。但因爲贈與行爲也需要繳納相關稅收,使得贈與過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費用。如果您對此還有什麼疑問,您還可以諮詢有關土地贈與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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