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強制執行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 法律 關注:1.73W次 房屋強制執行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怎麼辦的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的第六條關於房屋強制執行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的規定: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標籤: 刑事辯護 評估 刑事處罰辯護 房屋 報告 風險 強制執行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kxene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