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火火的誹謗罪 法律 關注:6.97K次 點了火下雨澆滅了是犯罪既遂嗎不是,刑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可以看出大雨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不能控制原因,符合法律規定所以是犯罪未遂。 標籤: 損害賠償 名譽毀謗 秦火火 誹謗罪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kr40pk.html